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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矿泉水

时间:2016-11-14      来源:中国地理标志网

地理标志产品龙山矿泉水于2016年11月4日通过总局公告,公告号为:2016年第112号

龙山矿泉水质量技术要求
一、水源
抽取保护区内410米以下的矿泉水。
二、水源保护
必须设立三级保护区:
1.严格保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200m范围内,必须设隔离墙。
2.限制区:在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5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和工厂、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3.监察区:在井外围半径不小于1000m内禁止建各种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禁止建设居民区、度假区和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企业。
三、开采量
日开采量不超过110吨/日。
四、生产工艺
矿泉原水→活性炭原水贮罐→机械过滤→三级精滤→降低浊度→色度→消毒→灌装→成品。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具有矿化口感,饮之爽口、低温饮用口感更佳。。
2.理化指标:
(1)锶含量:2mg/L-3mg/L。
(2)偏硅酸含量:25mg/L-30mg/L。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