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
时间:2019-09-1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同意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
据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要求,海南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不断强化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方式,保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和规范使用,真正做到核准更科学、监管更严格、服务更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次改革试点工作旨在认真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国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改革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实习编辑:邵京京,编辑:曹雅晖,编校:崔静思,审读: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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