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金寨茯苓等 5 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553 号)

时间:2023-11-17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金寨茯苓等 5 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553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五三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安徽省、山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金寨茯苓、介休绵芪、金湾黄立鱼、阳朔沙田柚、北流百香果等 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