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黑龙江稻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时间:2023-03-13 来源:关于核准黑龙江稻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 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 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593 号) 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 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 送的 1 户市场主体(见附件)使用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 志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市 场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序号 |
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
申请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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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大米 |
黑龙江稻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231224MA1C67HN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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