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使用企业名单(第1批)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使用企业名单(第1批)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场主体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审查核验,现将我区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使用要求的“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1家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上述市场主体及时下载并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能。各盟市局要及时更新台账,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核准使用名单(第1批)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