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保护“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来源: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保护“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1〕11号)的要求,切实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本市市场销售假冒“崇明大米”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保护“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号:第30256012号)的注册人是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的大米,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8日至2029年12月27日,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崇明大米因口感香糯、品质优良等特点而深受市场欢迎,在上海市及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近来市场上出现多种侵犯“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现象,损害了“崇明大米”的声誉,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打击上述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铁拳”行动和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积极做好“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检查和保护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辖区内涉嫌侵犯“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维权工作联系人: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商标注册人)黄海鹰,联系电话:13681949949;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董振国,联系电话:021-59621667,18918719233。

特此通知。

附件:第30256012号“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样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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