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巨野大蒜等 2 个产品 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469 号)

时间:2022-01-25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巨野大蒜等 2 个产品 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469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六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东省、江西省知识产 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巨野大蒜、上栗花炮等 2 个地 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 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产品名称

省份

申请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建议的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地方人民政府界定

产地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

技术规范

1

巨野大蒜

山东省

巨野县人民政府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现辖行政区域

巨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巨野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巨政函〔2019〕15号)

巨野县农业地方技术规范:DB371724/T 001-2016《巨野大蒜》

2

上栗花炮

江西省

上栗县人民政府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现辖行政区域

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上栗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建议的请示(栗府文〔2021〕58号)

萍乡市金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P001-2019《上栗花炮烟花爆竹烟花》上栗县金合出口花炮厂企业标准:Q/JH002-2019《上栗花炮烟花爆竹爆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 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 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 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