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 (云市监公告〔2020〕17号 )
时间:2020-06-24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云市监公告〔2020〕1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函〔2020〕4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红河州屏边县国安水果种植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使用屏边荔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序号 |
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屏边荔枝 |
红河州屏边县国安水果种植有限公司 |
91532523622825146P |
|
2 |
屏边荔枝 |
屏边县众和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 |
935325230642773753 |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