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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时间:2020-07-07      来源: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0484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全国30个省级局中排名第12位,名次与2018年持平,在参加考核的西部地区11个省(市、区)中排名首次位列第一,取得了较好成绩。

根据考核结果,我省白银市、庆阳市、嘉峪关市、定西市、张掖市、兰州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参加考核,在参与考核的156个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知识产权局中分别排名第356092122127154位。其中,白银市较上一年的第97位提升了62位,庆阳市较上一年的第147位提升了87位,嘉峪关市较上一年的第104位提升了12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1年起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主要针对省、市级知识产权局业务工作进行考评。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在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增加了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指标,并加大了行政裁决指标所占比重。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涉及驰名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从执法保护情况、业务指导、跨地区协作、地方知识产权立法、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通过评分的方式对地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进行评估。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的变化对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和支持各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作为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中专利保护部分的主要评价依据,作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的重要评定依据,作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创建市评定中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评价依据。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是地方知识产权局的法定职责,是保障知识产权制度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自机构改革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将其作为全局工作重点来抓,采取加强人员培训、健全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地知识产权局也切实承担责任,推动了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为契机,以《2020-2021年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为抓手,持续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积极运用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