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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地理标志——意义
时间:2020-01-08 来源:为什么要保护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不只是一个名称或一个符号。它们反映了与不同范围的地理区域密切相关的声誉,因此,含有感情因素。地理标志的声誉是一种集体的无形资产,如果不加以保护,就可能被无限制地使用,其价值将因此降低并最终丧失。
未授权方使用地理标志会给合法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此类使用对消费者有欺骗性,使其相信自己购买的是有特定品质和特性的真品,然而买到的却是仿制品。生产者因为重大业务被夺走而遭受损失,其产品一贯的声誉也受到影响。生产者本身甚至有可能无法使用该标志,例如,在某公司将该地理标志注册为一项独立商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这个问题。
保护地理标志使有权使用该标志的人能够对未经许可使用该标志并且不费分文就从其声誉中牟利的人(“搭便车者”)采取措施。保护地理标志也是防范第三方将该标志注册为商标,并限制该标志成为通用名称的风险的一种方式。
制止搭便车行为
一项地理标志的声誉是特定地区生产者辛勤努力的结果。未按照地理标志规范(有时是限制性规范)进行生产或不属于划定生产区域的生产者可能试图利用该地理标志,搭上其声誉的顺风车。这些生产者的产品质量通常较差。
有权使用地理标志的人必须要阻止未授权使用该地理标志的行为,这不仅是为了避免业务流失,长远来看,也是为了确保该地理标志仅用于所具品质或特性配得上其声誉的产品。让质量较差或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使用地理标志极有可能导致该标志的声誉受损。
防范第三方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
一项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可能被个体生产者或公司注册为与该地理标志所识别商品相同或近似商品的商标。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在国际层面,因为在一个司法辖区受到保护的标志在其他司法辖区不受保护。在地理标志不受保护的司法辖区,该标志可能被认为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独特标志。首先提交注册的一方将获得该商标,可能导致其对该标志拥有独家使用权,包括历史上在原属国一直使用该标志的生产者在内的所有其他人都不得再使用该标志。
限制地理标志成为通用名称的风险
当一项地理标志不再与因地理来源而具有相关特性的商品相关联,而被用作惯用名指称该产品时,该地理标志就变成了一项通用名称。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标志指称某种类型的产品,而不是指称具有独特地理来源和具体地理品质或特性的产品。该地理标志不再是一个独特的标志,也不能用于产品的差异化策略。保护地理标志并行使由此获得的权利有助于减少该标志变成通用名称的风险。
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可以用来做什么?又不可以用来做什么?
取得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通常是取得对组成该地理标志的符号的权利。该权利可能是针对地理标志的具体权利(专门权利),可称为受保护地理标志、原产地命名或原产地名称。取得的权利也可以是一个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权利的获得能够使得有权使用该标志的人能够阻止其产品不符合适用标准的第三方使用该标志。例如,在大吉岭地理标志受保护的司法辖区内,大吉岭茶的生产者可以制止未在大吉岭茶园生长或未达到大吉岭地理标志业务准则所载标准的茶使用“大吉岭”一词。
然而,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并不能让其持有人阻止他人利用该地理标志业务准则所载列的相同技术标准生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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